护理院的销项税发票一般是几个点啊

2020-11-04 08: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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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员工在职期间如果受伤的话就会被认定为工伤,一般企业都有给员工买社保或者其他商业保险,这其中就涉及到各项赔偿,那护理院的销项税发票一般是几个点啊?为此小编特地向资深会计讨教了一些解决办法,现分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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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院的销项税发票一般是6%.

工伤中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所以,工伤中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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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伤后误工费如何做账?

职工工伤,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员工受伤后公司支付误工费做账应该根据不同的时期做不同的账目,就比如说报销时是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以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末时是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以及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管理费用等.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护理院的销项税发票一般是几个点啊?经过小编对相关资料的整理,护理院的销项税发票一般是六个点,大家要清楚工伤中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后大家还可以了解下员工受伤后误工费的账务处理,本文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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