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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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