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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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