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2、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3、公司累计3年度或连续2个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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