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10)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10)通过。
(2)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而非出席会议)的“过半数”(≥1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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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记成三分之二了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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