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股:根据规定,
A,股份有限公司同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即遵循“同股同价”的原则
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可以平价或溢价发行,但不可以折价发行);
C,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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