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即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就支票金额补记。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出票人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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