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税务注销。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①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②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等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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