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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间接收购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的,构成管理层收购,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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