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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应当在证监会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首期发行至少50%,剩余数量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在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应当自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1年内发行完毕。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应当自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完毕。
在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应当自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1年内发行完毕。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应当自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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