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没有赋予债权人请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公司合并中,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赞赞赞赞赞赞赞
努力努力努力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打卡学习
存货跌价准备…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