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董事会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分配利润必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发债加债 发权加资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