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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年末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00-10=90万元,大于可变现净值72万元,需计提减值准备90-72=18万元;
2、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要按照新的账面价值和剩余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10-18=72万元,剩余年限10-1=9年,
2×24年起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72÷9=8(万元),
3、2×24年年末该设备的账面价值=72-8=64(万元),低于设备的可收回金额85万元。
4、对于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因此2×24年末应调整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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