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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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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