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息50万元不计入甲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原因如下:


· 乙银行的诉讼请求中,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丙公司)共同偿还的是贷款本息共计1050万元,而罚息50万元是单独向丙公司提出的要求,并未要求甲公司承担。
· 甲公司作为担保人,其担保责任范围通常限于主债务(即贷款本息),除非担保合同明确约定包括罚息。本题中未特别说明担保范围包括罚息,因此甲公司只需就贷款本息的70%(即735万元)确认预计负债。
· 其他应付款用于确认现时义务,而罚息对甲公司而言不属于现时义务,且未达到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可能性未明确,且非甲公司直接义务)。


因此,甲公司只需确认预计负债735万元,罚息50万元不影响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学习打卡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努力
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加油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