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销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方计税价格=[30000+(11300+5650)÷(1+13%)]÷(1-15%)=52941.18(元)<委托方收回后的销售价格60000元,所以鞭炮厂当月应纳消费税=60000×15%-[30000+(11300+5650)÷(1+13%)]÷(1-15%)×15%=1058.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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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多磨,细水长流: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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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鱼: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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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梅13392680: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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苡柠: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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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加油加油加油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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