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A单个监事不行)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A单个监事不行)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