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A单个监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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