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120×800+60×1000+20×1000)×15%=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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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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