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所以,该化妆品厂应以展销部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20÷(1+13%)×15%=29.20(万元)。60%迷惑条件

1
首赞
(0/1000)
评论
静静: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11-15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