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购买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交际应酬,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将购买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属于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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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学习的样子: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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