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 300÷1.13)×13%=1 300元。
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 300÷1.13)×13%=1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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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奕璋: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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