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拒绝赔偿,名义股东将实际股东股权转让质押,须经实际股东同意,否则造成实际股东财产损失,需赔偿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加油加油加油
打卡每一天,二十五日。
打卡打卡打卡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