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 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 年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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