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00)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①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注会协议班
注会协议班交流圈
可以交流注会备考/学习的相关话题
班主任会同步社群的重要信息/学习资料等内容喔
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