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下列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1)向境内区外销售的货物。(2)向保税区、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3)向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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