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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本题持股比例为95%),被合并的公司(乙公司)不需要经股东会决议;
(2)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本题为3.8%)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本题为3.8%)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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