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C. 合并应当经乙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错误原因**:
-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甲公司持股90%)。
-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控股子公司时,只需母公司(甲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无需子公司(乙公司)单独开股东会**(《公司法》实践规则)。
- 逻辑:甲公司已控制乙公司90%股权,乙公司决议完全由甲公司主导,程序上无需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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