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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维护自身价值和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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