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1
首赞
(0/1000)
评论
生活温暖向阳:努力不会辜负任何人,同学你中级花了多长时间呢
2026-04-25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努力学习坚持到底
每天打卡
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打卡打卡打卡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