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平等主体之间只有2种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仲裁是民事纠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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