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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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