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该服装厂当月的销项税额=400×600×13%=31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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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文:加油加油加油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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