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行使,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才拥有行政立法权。此外,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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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的可能: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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