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这一机制简化了土地增值税的复杂计算过程,提高了税收征收的效率。
增值额未超过50%,税率30%,速算扣除率0;增值额50%~100%,税率40%,速算扣除率5%;
增值额100%~200%,税率50%,速算扣除率15%;
增值额超过200%,税率为60%,速算扣除率35%。
增值额未超过50%,税率30%,速算扣除率0;增值额50%~100%,税率40%,速算扣除率5%;
增值额100%~200%,税率50%,速算扣除率15%;
增值额超过200%,税率为60%,速算扣除率35%。

2
首赞
(0/1000)
评论
小英姿:为什么8000*0.2
2025-05-17
1
首赞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