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①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②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③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④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⑤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
2
等2人点赞
(0/1000)
评论
涵烜宝贝:学到了
2024-08-19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