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选项A正确;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选项B错误;两个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且必须是具有唯——组集体控制的组合,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合营安排,选项C错误;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选项D错误。【知识点】合营安排的认定 4.1 合营安排的分类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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