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完税价格=60000+5000=65000(元);组成计税价格=65000×(1+15%)=74750(元)。
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74750×9%=6727.5(元)。
2
首赞
(0/1000)
评论
陌雪无痕: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4-10-10
评论
首赞
锲而不舍:
2024-06-21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打卡打卡
20260516
打卡打卡打卡
加油加油加油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