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
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1
3
等3人点赞
(0/1000)
评论
乐乐鱼:加油加油加油
2024-06-15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