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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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200个人不包括员工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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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200人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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