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代理权的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即效力是待定的,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评论
2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打卡注会税法
根据历史信息-前推
决策树-期望率
打个卡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