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方通过直接转让同一境外企业股权导致间接转让两项以上中国应税财产,按照相关规定应予征税,涉及两个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的,股权转让方应分别到各所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各主管税务机关应相互告知税款计算方法,取得一致意见后组织税款入库;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报其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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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咖啡豆: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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