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3
1
等1人点赞
(0/1000)
评论
芥末:加油,姐妹!
2024-05-25
评论
首赞
芥末:加油努力
2024-05-21
评论
首赞
雨萱:加油加油加油
2024-05-19
评论
1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