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税额=68000×13%-1200-300×9%=7613 (元);实际税负=7613/68000×100%=11.20%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负担税额=68000×3%=204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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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军:坚持打卡!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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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超过3%的部分都退了,实际就只交3%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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