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注会备考第557天
坚持打卡
打卡学习
坚持打卡学习
打个卡
加油学习努力学习
扣除项目
Zhyishenti
打卡打卡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