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劳改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2
等2人点赞
(0/1000)
评论
Zero:在我心里的
2024-04-29
评论
首赞
Zero:好的东西
2024-04-29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加入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