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题老是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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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00×13%-[24-200×(13%-11%)]-10=-17(万元),免抵退税额=200×11%=22(万元);17万元<22万元,所以应退税额=17万元,免抵税额=22-17=5(万元),所以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5%+3%+2%)=0.5(万元)。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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