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如果票据取得人善意取得票据,即使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
2
首赞
(0/1000)
评论
AAC:打卡加油,大家加油
2024-04-08
评论
首赞
轩加萱:打卡打卡打卡
2024-04-08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
签到终身奋斗者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