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委托个人加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如果委托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
2
(0/1000)
评论
Journey:加油加油加油
2024-07-06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每天坚持打卡
努力努力努力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