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不计税。2023年7月1日,应纳税所得额=10000×(6.4-1)=54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应纳税额=54000×10%-2520=2880(元),2023年9月1日,获得5000元股利,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有股票时间为1个月到1年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10000×0.5×50%×20%=500(元),2023年9月30日,转让国内上市企业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但暂不征税。所以累计应纳税额=2880+500=3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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