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7.52+1+0.3)÷(1-30%)×30%=84.03×30%=25.21(万元)。受托方的计税价格=84.03×25%=21.01(万元),低于直接销售30万元的售价,属于加价销售。每条卷烟的售价=2 000 000÷80÷250=100(元),大于70元/条,属于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销售A牌卷烟应纳消费税=200×56%+150×80÷10 000=113.2(万元)。将2箱A牌卷烟无偿赠送客户。要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同类商品销售价格。2箱A牌卷烟无偿赠送客户应纳消费税=200÷80×2×56%+150×2÷10 000=2.83(万元)。甲企业应纳消费税包括=30×30%-25.21+113.2+2.83=9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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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加油加油加油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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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感觉太难啦,看来是我还没有入门。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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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加油加油加油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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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坚持就是胜利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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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行:有时搞不明白啊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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